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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基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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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外贸业务,需要经过获取贸易资质、了解产品能否进行贸易、拓客签订合同、生产采购、交货运输、通关申报、收款结汇退税等主要流程。自2022年12月30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以后,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手续进一步简化,现有六项手续必办、一项选办。
一、营业执照办理或变更(必办)
(一)营业执照办理
新设企业须先行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首次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也可前往属地政务服务中心线下窗口现场办理。
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办理流程详见:
(二)营业执照变更
已取得营业执照、完成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并开立银行账户的企业,首先应确认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货物进出口”等字样。如未包含,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进出口经营业务,并同步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的变更手续。
公司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流程详见: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必办)
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成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含分支机构)应先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条件
1.应当为以下市场主体类型: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个体工商户;
(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2.尚未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或者临时备案。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的条件
1.应当为以下市场主体类型: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所属市场主体已经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3.尚未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或者临时备案。
(三)临时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
1.下列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备案:
(1)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2)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3)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
(4)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
(5)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2.备案目的为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
3.未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
4.未办理临时备案,或者已经办理临时备案且距现有临时备案到期已超过30日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流程
1.登录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shaanxi.cn),在“中央标准应用”下选择“企业管理”模块,点击“企业资质”。

2.点击“资质备案”-“备案申请”,选择报关单位相关资质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入备案申请资料填报页面。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发送海关审核,海关接到电子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注:
(1)通过“卡介质”方式登录“单一窗口”为本单位向海关提交电子申请的,无需上传附件,可不提交纸质《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海关在收到电子申请后主动完成审核;
(2)通过“账号登录”方式登录“单一窗口”,向海关提交电子申请,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扫描件或者照片的,海关在收到电子申请后主动完成审核;
(3)已经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需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操作的,提交材料要求与以上要求一致。
线上答疑平台:“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
(电脑端:http://ccmp.singlewindow.cn/jgxy-front/qyuser/index;手机端:微信搜一搜“中国海关信用管理”,点击进入【服务平台】)。
三、电子口岸卡办理(必办)
电子口岸IC卡是进出口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电子化操作的重要身份凭证和安全工具。其类似于网银的U盾,登录单一窗口、委托报关、无纸化签约等业务都需要该盾。
新入网企业最多免费配发2套中国电子口岸共享盾,即1个法人卡、1个操作员卡。企业如有额外使用需求,可另外购买。
法人卡可以授权操作员卡拥有不同的操作权限,依赖外部服务商辅助的公司,建议同时办理法人卡和操作员卡。企业可通过法人卡分配操作权限,限制外部服务商操作权限。
(一)申请材料
1.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4.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持卡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主体资质的材料。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要求提供盖章原件,下同),且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和申请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3.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
4.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个人签名和签字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5.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需同时提交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注:法人卡和操作员卡不能是同一个人。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填写电子申请→身份核验→制卡机构制卡→邮寄(或建设银行合作制卡代理网点现场取卡)
(1)登录系统
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首页(网址https://e.chinaport.gov.cn)-选择“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进入系统。(使用单一窗口“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未注册单一窗口账号的企业,请点击网页右上角“注册”→“法人及其他组织用户”→“无卡用户”进行注册登录)
(2)办卡申请
点击左侧菜单“提交申请-办卡申请”,按顺序填写“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卡信息”“操作员卡信息”(可选)和“经办人信息”“备注”栏见填写说明,上传附件,勾选“申请单位声明”,输入经办人手机短信验证码,提交新办卡业务申请。
填写说明:
①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经营场所(住所):须按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所载信息顺序选择省、市、区;
②单位基本信息-制卡机构:制卡机构选择“西安数据分中心(或建设银行合作制卡代理网点)”;
③发卡方式:邮寄;
④收件信息:在预览-“备注”中,填写收卡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收卡人信息需是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一)。
2.现场办理
提交申请材料→身份核验→制卡机构制卡→发卡
企业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建设银行合作制卡代理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合作制卡代理点暂未开通跨关区通办功能。
四、跨境结算业务办理(必办)
与相关银行网点联系,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开展跨境贸易结算。使用跨境人民币无需开立外币账户,可规避汇率风险、节省汇兑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议优先选择“跨境人民币业务示范网点”办理业务。使用外币需开立外币账户,建议优先选择规模较大的银行,在汇率和结售汇便利度上会有一定优势。企业也可以选择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的银行网点开立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
五、出口退(免)税备案(必办)
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是指出口企业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若企业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企业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办理备案撤回。
企业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陕西,网址:https://etax.shaanxi.chinatax.gov.cn/)、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务办理流程及办理方式可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指南(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znBLH/main)。
相关政策规定: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2.《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六、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必办)
2024年6月起,企业首笔收支前通过银行办理名录登记,小微跨境电商可免办。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登记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银行应根据《申请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应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前述名录登记。
七、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电子证书申办(选办)
企业在申请商务部负责的进口、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自动进口(含机电和非机电)等进出口许可证前,需先申请电子钥匙。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点击“电子钥匙申请与更新”栏目,自动跳转至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办理电子钥匙申请与更新(如过期的电子钥匙需附寄纸质资料快递寄回商务部更新)。
企业电子钥匙申请与证书更新简明流程详见:https://xkzj.mofcom.gov.cn/bzzn/dzys/art/2024/art_860054ad5fbb417c9daa3b3a14b2a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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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陕西外贸一本通》(2026版)第一章。以上事项编号仅用于内容组织,不代表统一的强制办理顺序。业务规定、平台入口、联系方式请以办理机构最新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