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电子口岸卡办理(必办)
(一)申请材料
1.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4.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持卡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主体资质的材料。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要求提供盖章原件,下同),且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和申请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3.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
4.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个人签名和签字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5.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需同时提交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注:法人卡和操作员卡不能是同一个人。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填写电子申请→身份核验→制卡机构制卡→邮寄
(1)登录系统
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首页(网址https://e.chinaport.gov.cn)——选择“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进入系统。(使用单一窗口“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未注册单一窗口账号的企业,请点击网页右上角“注册”→“法人及其他组织用户”→“无卡用户”进行注册登录)
(2)办卡申请
点击左侧菜单“提交申请-办卡申请”,按顺序填写“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卡信息”、“操作员卡信息”(可选)和“经办人信息”、“备注”栏见填写说明,上传附件,勾选“申请单位声明”,输入经办人手机短信验证码,提交新办卡业务申请。
填写说明:
①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经营场所(住所):须按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所载信息顺序选择省、市、区;
②单位基本信息-制卡机构:制卡机构选择“西安制卡中心”;
③发卡方式:邮寄;
④收件信息:在预览-“备注”中,填写收卡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收卡人信息需是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一)。
2.现场办理
提交申请材料→身份核验→制卡机构制卡→发卡
企业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建设银行代理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合作制卡代理点暂未开通跨关区通办功能。